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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中医药类大中专学生实习岗位的通知

来源;综合部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1-12-04



关于征集中医药类大中专学生实习岗位的通知

 

为鼓励全国中医药类专业在校学生的大中专学生主动投身社会实践,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儿童中医保健专业委员会将为中医药类专业在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帮助大中专学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现面向全国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一、见习单位

有合法资质、管理规范、运营正常,资信良好且有意接收大中专院校学生就业见习的各类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

二、见习对象

全国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药膳与食疗、中医养生保健等专业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会员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适合在校大中专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见习人员提供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的开展,岗位地点为全国。

四、见习待遇

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左右,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贴,薪酬范围:2K—4K。标准不低于本年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安排见习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参照劳动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放额外补贴。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见习期间原则上安排住宿,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期满自动解除该协议。

五、见习要求

1.工作纪律。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

2.安全保障。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六、荣誉激励

由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儿童中医保健专业委员会授予“全国校企合作实训示范基地”铜牌。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请各有关单位提供实习岗位,满足各单位用人需求。请符合以上岗位征集条件、并需要安排大中专学生实习的会员单位,填写《2022年度中医药类大学生实习岗位征集意见表》(附件)。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010- 82072771/802   手机13811245969(微信同号)

邮箱:chinaahc@126.com

附件:2022年度中医药类大学生实习岗位征集意见表
               
/Uploads/keditor/file/20211223/20211223173142_89979.docx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儿童中医保健专业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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